南昌市人事局成立于1951年11月2日,1962年5月,市人事局与市监察局合并为市人事监察局,1963年5月,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市人事监察局,恢复保留市人事局,1968年11月,市人事局被撤销,其行政工作由市革委政治部组织组负责,1973年2月,根据市委、市革委洪发(73)3号文件通知,市人事局恢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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