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河市财政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,是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、财税政策、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。根据《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庄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大委办发〔2009〕33号),设立庄河市财政局,正局(科)级建制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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